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是为师生提供公共计算机教学和学生业余学习,完成作业,获取信息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计算机设施的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学校给予的教学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公共课上机教学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自由上机时间根据本学期上机课表,由信息技术中心安排,并将本学期自由上机表公布。
第二条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安装调试有关的教学软件,做好更新和维护。
2.机房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做到小检查天天做,常规检查月月做,综合检修每学期做。
3.在实验室使用期间,及时登记并排除出现的各种设备和系统故障。值班人员要定时巡视整个机房,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
5.注意实验室的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三条 教师在使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时的注意事项:
1.教师本学期在实验室使用的教学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号应在上学期末提交给教师所在的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报给信息技术中心,并将所用软件交给信息技术中心。
2.教师如遇特殊情况,因教学需要临时使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需经教务系统审核,提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同时填写申请表,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协调安排课时。
3.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是教师安排学生上机操作并指导的场所,一般不能用于讲课。上机时要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要求学生按规定机号入座。
4.教师有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
5.使用结束后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